超市扶梯“卷入”女顾客厂家、维保、检测方怎么说 具体情况是什么!

导读 【超市扶梯“卷入”女顾客,厂家、维保、检测方怎么说】!!!今天受到全网的关注度非常高,那么具体的是什么情况呢,下面大家可以一起来看看...

【超市扶梯“卷入”女顾客,厂家、维保、检测方怎么说】!!!今天受到全网的关注度非常高,那么具体的是什么情况呢,下面大家可以一起来看看具体都是怎么回事吧!

1、原标题:超市扶梯“卷入”女顾客,厂家、维保、检测方怎么说

2、近日,上海一名女子在超市内腰部以下被卷入自动扶梯,严重受伤面临截肢风险。截至目前,伤者仍在ICU,事故调查也仍在进行中。

3、事故直接原因已有初步结果,指向了自动扶梯踏板固定环的位移、松脱导致踏板脱落。而具体为何会有零件松脱?是产品质量问题还是维修保养问题?责任和赔偿应该如何进行?4月9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进一步尝试和相关企业取得联系,并就责任和赔偿问题咨询律师。

4、维保单位:正配合有关部门调查

5、4月8日晚,上海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苏东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目前初步判断,事故直接原因为自动扶梯踏板固定环位移、松脱导致踏板脱落,上下两侧踏板缺失。同时,因保护装置失效,自动扶梯未能自动制停。目前,该区已对相关的涉事单位,使用、维保、安装、检测等单位进行立案调查。

6、当晚,澎湃新闻记者在超市实地探访时,通过涉事扶梯一侧张贴的“特种设备使用标志”了解到,该扶梯的生产厂家为上海阿尔法电梯有限公司,维保单位为上海腾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为上海吉时语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同时,根据标志信息,扶梯的下次检验检测日期为2025年2月。

7、使用标志扫描二维码所得信息 手机截图

8、4月9日上午,记者通过多个公开号码多次致电上海阿尔法电梯有限公司,其市区办事处总机电话无人接听。其他接通的电话中,有员工表示不清楚涉事电梯是否由阿尔法生产,也有员工在记者表明身份后立即挂断电话。

9、而在电话中,上海腾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向记者确认了该扶梯确由公司负责维保,目前正在配合各相关部门调查,还需等待官方消息发布。

10、记者又致电了上海吉时语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电话接通后,记者询问是否由该公司负责涉事扶梯的年检工作,对方给予了肯定答复。当记者进一步询问检验相关情况时,对方将电话挂断。

11、据公开信息显示,上海阿尔法电梯有限公司是一家与德国阿尔法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进行全面技术合作,集电梯研发、设计、制造、安装和维保于一体的现代化强旅企业。公司成立于1984年,在全国60多个大中城市设有服务网点。

12、工商信息显示,上海腾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经营范围包括特种设备销售、出租、安装改造修理等。上海吉时语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经营许可项目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天眼查”信息还显示,吉时语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属于大型企业,在上海超过了93%的同行。

13、对于奉贤区市场监管局公布的事故直接原因,澎湃新闻记者再次咨询了上海市电梯行业协会副秘书长金海良。金海良表示,固定环应该用于踏板的固定,松动可能导致踏板脱落。在维保过程中,维保人员应该要对此进行检查,在维保清单当中呈现为“梯级调整”或“固定件检查”等项目。

14、律师:超市是第一赔偿人,之后对责任人有追偿权

15、事实上,即时踏板脱落,自动扶梯如果能及时检测到并停止运行,伤人事件是可以避免的。

16、4月9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处长徐洁明告诉澎湃新闻记者,该局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此次排查的重点,一方面是电梯设备本体的安全风险和隐患问题,另一方面,则是维保单位和检验检测单位有没有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实施维保和检测工作。

17、“对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来说,首先它的梯级和踏板不应该出现下陷、松动、脱落等情况。一旦发生掉落,安全保护装置就会起作用。”徐洁明进一步解释,比如自动扶梯有下陷开关,自动人行道则有踏板缺失的保护装置,一旦检测到相应的情况,就会自动停止。

18、如今事故已发生,生产厂家、维保单位、检测机构、超市,多方主体之间责任应该如何认定,如何进行赔偿?针对这一问题,澎湃新闻记者采访了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金坤。

19、丁金坤表示,目前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三种可能:一是如扶梯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生产厂家须承担责任;二如是维修保养过程中业务疏忽,维保单位须承担责任;三是意外事件或人为破坏,可能性相对较小。

20、超市作为扶梯所有人,对扶梯有管理义务,是事故的第一侵权人。此外,扶梯检测机构如果在检测时失职,对质量不符合的扶梯,仍出具合格证明的,也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但丁金坤补充说,实践中确认检测失职,存在一定困难。

21、那么对伤者的赔偿应该如何进行呢?丁金坤认为,超市是赔偿主体和第一赔偿人,应当首先进行赔偿。之后通过调查最终确认了事故责任人(厂家或维保单位),超市对其有追偿权。超市的追偿所得数额是小于超市赔偿数额的。

22、丁金坤也相信,事件最终会有一个明确的调查结果。“责任查得越清,责任主体越多,越是能够还被害人一个真相,也能让赔偿更有保障。”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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