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学大学生公交站行凶致1死6伤”案一审宣判凶手被判死刑当庭表示要上诉 具体情况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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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休学大学生公交站行凶致1死6伤”案一审宣判,凶手被判死刑,当庭表示要上诉

极目新闻记者 张万军

12月26日下午,备受关注的山东科技大学“休学大学生公交站行凶致1死6伤”案,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行凶者付某被判死刑。该事件中遇难女子的丈夫表示,行凶者付某当场表示要上诉。

据极目新闻此前报道,2023年4月19日,33岁的青岛女子辉辉下班后坐上了一辆公交车回家。当车抵达山东科技大学(青岛校区)北公交站时,一名年轻男子拿着一把双刃弹簧刀,对多名正在排队上车的市民连续捅刺,随后又冲上公交,继续捅刺车内乘客。辉辉在下车逃离时不慎摔倒,被行凶者追上连捅八刀,当晚12时许被宣告死亡,事故中另有6人受伤。行凶者逃至附近一洗浴中心后被抓获。

辉辉生前照片

此案于11月24日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起诉书显示,行凶者付某今年23岁,为山东科技大学2019级学生。经司法精神病医学鉴定,付某系人格障碍,在本案中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付某因涉嫌盗窃罪于2021年1月起2次办理休学,后要求复学,山东科技大学认为其不符合复学条件,建议其主动退学。付某对此心生不满,蓄意报复学校,于是网购双刃弹簧刀,预谋在学校周边实施故意杀人行为。

起诉书中,青岛市检察院认为,付某为泄私愤在学校周边故意杀人,致1人死亡、6人受伤,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此案于11月24日一审开庭审理后,于12月26日宣判。

12月26日晚,辉辉的丈夫葛先生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他和家人参加了此案的宣判过程。在法庭上,法官宣读了一审判决书。

审判此案的法庭

法院认为,付某为报复学校,持刀捅刺学校周边无辜的学生、群众,致1死6伤,犯罪动机卑劣,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人身危险性及社会危害性极大,实属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严惩。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付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付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葛某等人经济损失48232.8元。

葛先生表示,法官宣读判决结果的过程中,付某全程一副漠不关心的表情。宣读完结果后,法官询问付某是否上诉,他表示肯定要上诉。

葛先生称,他和家人对此案的刑事判决结果感到满意,但对民事赔偿部分有异议,认为赔偿金额太低,他们正在考虑是否提起上诉。

(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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