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一、小区内所有业主(住户)均无权私自在过道、绿化带、外墙壁和其它场地设立广告牌。二、所有商铺招牌只能在商铺内或自己门面外墙悬挂、张贴...
一、小区内所有业主(住户)均无权私自在过道、绿化带、外墙壁和其它场地设立广告牌。二、所有商铺招牌只能在商铺内或自己门面外墙悬挂、张贴。三、任何业主(单位)均不得在窗外和玻璃上悬挂、张贴任何招牌及广告。四、占用楼宇走道、墙面、天台做公司招牌、广告的单位,需向管理处申请,在不影响消防、安全及小区环境美观的前提下,管理处给予批准,并且设置人或单位应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户外广告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五、经业委会同意在公共通道设置公司招牌等的单位,应向管理处交纳- -定数额的场地使用费,用以补充小区的管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