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写作格式

公文写作是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在处理公务时所使用的一种正式书面形式。其格式规范、严谨,体现了发文单位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下面简要介绍一份标准公文的基本格式。

一、标题:位于页面顶端中央,用二号小标宋体字书写,要求简明扼要地概括公文主要内容。

二、主送机关:标题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用三号仿宋体字标识主送机关名称,即该文件的主要接收单位。

三、主送机关下空一行,每段起首空两字,采用三号仿宋体字撰写。内容应条理清晰、逻辑严密,语言准确精炼,避免使用口语化表达或模糊不清的词汇。

四、附件说明:如有附件,在正文后空一行,左空二字,用三号仿宋体字标注“附件”及附件名称。

五、发文机关署名与成文日期:正文(或附件说明)下空一行右空四字加盖印章,印章上边缘应与正文最后一行距离适当(通常为7mm左右)。印章下方对应位置用三号仿宋体字填写发文机关全称,并在该行下方空两行右空四字标注成文日期。

六、版记:置于公文最后一页底部,包括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信息。抄送机关名称前加“抄送”,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之间用一条细实线隔开。

以上就是一份标准公文的基本格式要求,当然不同类型的公文可能会有一些细微差异,但总体遵循上述原则。公文写作不仅是技术活,更是责任重大的工作,需要作者具备较高的政策水平、法律知识和文字功底,确保公文内容准确无误,格式规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