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砍伐”院外香樟树 3年后收到3万元罚 单业主不服 起诉镇政府 具体情况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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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砍伐”院外香樟树 3年后收到3万元罚 单业主不服 起诉镇政府】!!!今天受到全网的关注度非常高,那么具体的是什么情况呢,下面大家可以一起来看看具体都是怎么回事吧!

砍树3年之后,今年8月14日,家住上海市松江区雅阁花园独院别墅的梁先生收到新桥镇政府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为涉嫌擅自砍伐院墙外的一棵香樟树,决定对他罚款3.075万元。

当日,梁先生向法院提交一纸诉状,将新桥镇政府告上法庭,诉请判决撤销处罚决定,判令镇政府按期交付他“擅自伐树”案相关材料和法律文书,并公开书面赔礼道歉,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1元。

>>疯长的香樟树

柱子、地砖拱歪 院门关不上

业主多次反映无果后砍伐

梁先生介绍,他家门口小区主干道路沿上的香樟树疯长,树根把地砖拱起,地面变得凹凸不平,门口的雨水流不出去,一出门就得踩着水,为了排积水,他花了近20万元修过两次院子。“树把门柱顶得门也关不上,我的车都进不了院子,只能停在外边。树根长出地面,台风来了,有可能把院墙拉倒。”2020年12月和2021年4月11日,他两次拨打12345市民热线求助,“当地政府没有解决。”

“我打热线要求政府相关部门到现场来进行指导处置,热线回复说,小区公共绿化不归绿化部门管,建议跟业委会和物业公司打报告,如果业主大会通过了,就由物业公司执行,所以我给他们打了书面报告。”梁先生说。

梁先生提供了2021年4月28日,他写给欣桥物业和场东居委会的书面申请报告,请求处理主干道旁3棵疯长的大树,但一直未得到明确答复。

梁先生告诉记者,2021年6月,小区实施政府投资的雨污改造工程,“正好在这些树旁施工挖开路面,6月16日我们就在路面浇筑前请施工的工人把树挖了。”

梁先生回忆说:“2022年8月底,城管说协商处理。2023年9月,城管说可以不按照过去绿化补偿标准处罚了,决定按照市场价格来处罚,我家要罚3.075万元,另一户罚4.25万元,还有一棵罚2.8万多元,3棵树罚10万多元。”

梁先生解释称,依据《上海市绿化条例》,擅自砍伐树木的,由市或者区绿化管理部门处绿化补偿标准5至10倍的罚款。

>>中止的听证

“从立案到开听证会整3年

早就超过法律时效”

今年1月,梁先生收到了新桥镇政府的听证会告知书。

“对我们作出处罚前举行听证会,我说行政处罚的法律时效已经过了,这本身就不合法。行政处罚法第60条规定,从立案到送达处罚通知书,最长不超过90个工作日。他们是2021年6月25日立案,到今年6月25日开听证会时,已经3年了,早就超过法律时效了。”

梁先生说:“城管给我说没超时,他们有法律依据,说案件2021年8月有‘中止’。今年6月25日,听证会的主持人是城管中队副队长,我要求回避也被驳回。我查证,城管说的依据是住建部55号令第30条,但他们是2021年8月27日‘中止’的,而这个55号令是2022年5月1日才开始实施,也就是说,城管所依据的是当时还没有的这个法律。我问他们要‘中止’的程序,我提出要看会议材料、讨论的意见、什么时候下达、什么时间重启,但是两位城管面面相觑,听证会被中止。”

梁先生告诉记者,7月12日二次召开听证会也是无果而终,“两次听证都没有结果,现在是一个‘中止’的听证。这个行政处罚应该等听证会开完,但现在城管已经把这个罚单开过来了。说我们‘擅自伐树’,这个定性我是不认可的。”

>>居委会

小区行道树未报批就砍

物业被罚6000元

8月15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上海欣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回应称会转告领导。

记者联系场东居委会,其负责人表示:“这个事情2021年发生,梁先生向居委会打过报告,但是因为这些树是小区公共行道树,如果移树,按要求要召开业主大会通过,向区市容绿化部门申请才可以。”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我们业主大会召开期间,在投票表决开箱的前一天,他就砍了树。投票后,因为反馈票太少,按照小区议事规则,投票结果是无效的。”

该负责人证实,梁先生以前的书面报告,已经转交给新桥镇政府,“我们这边也跟区市容绿化部门沟通过,因为涉及小区绿化,公共的行道树要申报审批。”

这位负责人表示:“业主大会前组织召开居民小组长会议一起讨论,组织居民代表去现场看过。梁先生反映的树木的影响是有的,他的门确实也关不上。但是现场也有代表提出不同的方法,比如沿着树和围墙这边打一个钢板桩,阻断树根。另外,我们业主大会的方案还提出移树。”

居委会负责人认为梁先生没有经过居委会和物业公司批准,“他就现场把树砍掉,是挖掉再锯断。”

居委会负责人还证实,物业公司因为现场工作不到位,没有阻止梁先生,被处罚6000元。

居委会负责人告诉记者,居委会派人参加过听证会,“说到案件曾经‘中止’,一个因为当时有疫情,一个是因为案子涉及到比较复杂的问题,因为按照原先的法规,可能罚的金额比较大,所以案件‘中止’过。”

该负责人表示,居委会不便表态,“为何处罚?这个要问城管,因为具体的执法流程我不是很清楚。这个案子现在已经涉及行政处罚了,应该问城管或者镇政府相关部门。”

>>镇政府回应

“他把报告打上去了,

但还没审批就伐树,程序不规范”

记者随后联系新桥镇城管中队,工作人员证实,相关行政处罚已送达。

记者联系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政府,信访办工作人员答复称确有梁先生砍树这个案件。“我们领导之前和他商谈过。据我了解,他是把报告打上去了,但是还没有得到审批,他就开始伐了。我看过他的这个信访件,虽然说他意识到肯定要申报,但是没有等到申报结果下来就动工了,可能因为程序不规范,所以面临处罚。”

对于是否超过法律时效,这位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我们这边是行政,城管那边是执法,城管已经给我们答复了,已经对他作出处罚。信访办起到的是一个沟通作用。8月14日他来到镇政府,我们领导进行了调解。”

新桥镇政府8月14日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1年6月25日依法对梁先生涉嫌擅自砍伐树木一案立案调查。

经查,2021年6月16日12:52,梁先生在松江区新桥镇场东路擅自砍伐树木。6月25日,镇政府提出听证要求,经听证委员会合议,梁先生陈述,申辩的理由,镇政府不予采纳。

镇政府认为梁先生的行为违反《上海市绿化条例》《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以及《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罚款30750元,要求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携决定书将罚款交至具体代收机构。如到期不缴纳罚款,依法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松江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直接向闵行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我今天(8月14日)上午已经向法院提交诉状,要求镇政府给我提供相关资料。”梁先生提供了诉状,证实他起诉的是新桥镇政府。

来源丨华商报大风新闻 记者 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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