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蹭“胖猫”事件虚构事实网民被查:谎称被诈骗,吸粉后赚佣金】!!!今天受到全网的关注度非常高,那么具体的是什么情况呢,下面大家可以一起来看看具体都是怎么回事吧!
“胖猫”事件中,各地警方相继查处公布了多起网民蹭流量博眼球的相关案件。
5月27日,江西省公安厅网络安全保卫总队微信公众号“江西网警”发布《“被线下捞女骗走8万”?谢某虚构事实被拘!》一文称,近日,江西省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网安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赣州网民谢某在抖音发布多条内容为“被谭某骗了8万元”、“线下真实捞女”、“我是受害者,不知道她到底骗了多少人”的抖音,章贡警方随即展开调查。
经调查,谢某为博取眼球蹭网络事件流量,通过抖音账号“嘟嘟冤种”捏造与谭某之间恋爱交友以及资金往来的关系,将自己包装成“被谭某诈骗8万元的受害人”,在网络平台持续发布“从江西到重庆线下真实捞女”的帖文,将“围观”网民引流到自己组建的社交群组,意图牟取不法利益。
经核查,谢某发布的虚假信息共获7.9万次转发、1.7万评论和3.2万点赞,其抖音账号共吸引粉丝3.6万,获取热度后谢某“趁热打铁”,吸引网友下载某软件以赚取拉新佣金。
微信公众号“江西网警”称,到案后,谢某对自己恶意造谣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谢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相关账号已注销,相关群组已解散。
5月19日晚,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发布了备受舆论关注的“胖猫”跳江事件的调查情况。
根据警情通报,谭某(女,27岁,重庆石柱人)和刘甲(男,21岁,网名“胖猫”,湖南临武人,下文以“胖猫”代称)以真实身份交往两年多,互见亲友,并在一定范围公开双方恋爱关系,经济上互有往来,共同攒钱谋划未来生活,双方存在真实恋爱关系,谭某未实施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以恋爱为名骗取“胖猫”财物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犯罪。
此前,四川省泸州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官方微博@泸州网警 5月8日通报称,2024年5月3日13时许,泸州网民许某(男,23岁)在短视频平台浏览到“胖猫”事件,为博取眼球吸引流量,通过微博账号“@谭竹夏日炎炎”冒充“胖猫”事件当事人,发布2021年11月至2024年4月与“胖猫”之间的资金往来、聊天记录等不实帖文,扰乱了网络空间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目前,许某已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相关账号已注销。
此外,广州、重庆、扬州等地也有捏造事实蹭“胖猫”事件热点的网民被警方查处。
据央视新闻报道,5月4日,“胖猫”事件在网上热度持续增加的情况下,广州增城区网络主播聂某发现自己团队成员蒋某外形与“胖猫”女友谭某较为相似,于是便产生了让蒋某假冒谭某拍摄道歉视频的想法。聂某让蒋某和王某冒充谭某及其闺蜜拍摄视频,想让视频爆火以后开通直播间,吸引网民到直播间进行谩骂,等到直播间人气高了以后,通过直播间PK的形式进行获利。5月4日下午4:30,聂某组织了蒋某、王某拍摄了两组视频,第一个视频是蒋某冒充谭某进行道歉。第二个视频是蒋某冒充谭某对胖猫的感情表示忏悔,拍摄完成后用蒋某和王某的个人自媒体账号进行了上传。
据广州警方调查,截至案发时,假冒“胖猫”女友谭某的相关视频共计点赞量50万,评论15万,转发量10多万,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5月11日,广州警方依法对聂某、王某、蒋某追究法律责任,并对涉案的相关账号进行封停处理。
在“胖猫”事件发生后,重庆当地也出现一些网络主播蹭流量网暴、造谣的情况。重庆市石柱县网络博主熊某和邱某为博取关注,两人驱车前往谭某老家,通过发布视频称“为胖猫,找谭某”,在网上曝光了谭某老家的家庭住址,并且煽动网民进行线下滋扰。石柱县公安局依法对二人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同样是在重庆,荣昌区网络博主杨某为了吸引关注,声称自己和“胖猫”女友谭某熟识,并且录制了谭某是个“不正经女子”的谣言短视频,之后上传到了网络平台引发了恶劣的影响。目前,荣昌区公安局已对杨某处以行政拘留9日的行政处罚。
5月4日,江苏扬州网络博主潘某非法获取谭某个人信息后,将谭某的个人信息进行大量转发、传播,扬州警方在巡查发现后,立刻开展调查处置,潘某被依法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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