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女子未婚产子竟与闺蜜致婴儿死亡 法院:二人构成故意杀人罪 具体情况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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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女子未婚产子,竟与闺蜜致婴儿死亡 法院:二人构成故意杀人罪】!!!今天受到全网的关注度非常高,那么具体的是什么情况呢,下面大家可以一起来看看具体都是怎么回事吧!

1、原标题:19岁女子未婚产子,竟与闺蜜致婴儿死亡 法院:二人构成故意杀人罪

2、19岁女子小寒未婚先孕,害怕被家人责骂,竟和闺蜜致刚出生的婴儿死亡。5月7日,红星新闻获悉,甘肃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日前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小寒有期徒刑四年,其闺蜜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3、据肃州区人民法院消息,小寒打工时结识了男友,在交往过程中怀孕,期间又与男友分手。2023年5月,小寒所怀胎儿足月,在出租房马桶上将婴儿产出,随后叫来闺蜜小冰。因害怕父母知道后责骂自己,小寒与小冰三次脚踩婴儿致其死亡……因产后未能及时就医,小寒大出血拨打120求助,在医生赶到现场后,婴儿尸体才被发现。

4、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二人行为均构成故意杀人罪,且二人构成共犯关系。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小寒主观上有致婴儿死亡的直接故意……系主犯;被告人小冰受小寒指使,在本案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且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依法应从轻或减轻处罚。根据其他从重或从轻的情节,法院最终对小寒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对小冰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5、承办法官表示,一个幼小无辜的生命就这样夭折,令人扼腕叹息。婴儿虽系刚脱离母体的胎儿,只要能独立呼吸就已具有生命权。本案中,小寒怀孕后父母均不知情,其住院后父母才得知上述事实。

6、法官表示,为避免此类悲剧,一方面需要从观念上改变传统认知,另一方面也需各方联动加强法治宣传力度,同时父母也要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和青春期教育,学校与社会也要加强对孩子的人格培养及性知识普及,预防和减少未婚先孕现象。

7、(文中小寒、小冰系化名)

8、红星新闻记者 王超

9、编辑郭宇 责编 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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